歷史制度全集最新列表_允礻、允禩、和碩無廣告閱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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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角叫允禩,年羹堯,允礻的書名叫《歷史制度》,它的作者是夢驚瀾所編寫的歷史、賺錢、歷史軍事類小說,情節引人入勝,非常推薦。主要講的是:雍正元年(癸卯 1723年) 正月初六留 雍正帝於養心殿召見來京叩謁康熙帝梓宮之內蒙古王公等。諭:“皇...

歷史制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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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歷史制度》第27章

雍正元年(癸卯 1723年)

正月初六

雍正帝於養心殿召見來京叩謁康熙帝梓宮之內蒙古王公等。諭:“皇考視爾等如子孫,恩隆情篤。朕仰承皇考付託之重,當視爾等亦如一家,養。爾等宜念皇考恩,和衷共勵,竭誠效。”

正月十六

遣皇十敦郡王允礻我、世子弘晟等護已故澤卜尊丹巴胡土克圖龕座回喀爾喀蒙古。弘晟,皇三兄誠王允祉之子。

正月二十二

因審擬陳夢雷一案徇縱,刑部尚書陶賴降四級呼叫,張廷樞降五級呼叫,侍郎王景曾降二級留用。陳夢雷,字則震,福建晉江人,康熙九年,十九歲成士,任翰林院編修。因耿精忠叛事受牽連,遣回奉天。康熙三十七年,康熙帝東巡,面覲陳訴,被召回京師,侍皇三子允祉讀書。康熙四十年,修篡《古今圖書整合》,由誠王允祉領其事,陳夢雷任主編。當儲位未定時,有推測誠王依次當立者,趨其門,故結夢雷。至是,以陳夢雷系“從逆”之人,與其家仍發遣黑龍江。張廷樞循故事,方冬遣,又出其子使治襲,降科多劾張廷樞等徇從。(按:據允祉府中術士周昌言供:曾於禮斗時,祝願保佑誠王沐帝歡心,傳繼大位。陳夢雷有一木牌,上面畫一人像,旁邊寫有兩行字,“天命在茲,慎礻必無洩,敕陳夢雷供奉”。他說這是康熙五十三年拜斗之夜,風雨雷電,一聲大響,木樑上憑空降下此牌,令我供奉,必是要我輔佐之意。)

正月二十四

封皇七淳郡王允礻右之子弘曙為子,皇十四貝子允題之子弘為貝子。

二月初五

因和碩莊王博果鐸於正月十一逝世,無嗣,故以皇十六允祿襲莊王爵。

二月初八

,戶科掌印給事中王澍建議“攤丁入畝”。條奏:“天下丁糧宜隨田辦”。丁隨田辦,計畝分丁,賦均而民易為。窮民無向隅之苦,國課亦易於輸將。如丁田分辦,則家無寸土之貧民與田連阡陌者一樣照丁科派,未免苦樂不均。且五年一編審,不肖官吏以審丁不利藪,“富民有錢使用,丁雖多而不增;窮民(扌肯)錢不遂,丁雖少而不減。弊有不可勝言者”。

二月初十

雍正帝因即位以來,施政受阻,被議者多,責皇九允礻唐及貝勒蘇努等。雲:“外間匪類造流言,妄生議論,謂朕鍾十六阿,令其承襲莊王王爵,承受其家產。”“且如發遣一人,即謂朕報復舊怨;擢用一人,又謂朕恩出於私。”又云:蘇怒、勒什亨子系七十之,“朋比為,搖人心,擾國是”,“結營私,庇護貝子允礻唐,代為支吾巧飾,將朕所之事,顛倒錯謬,以至諸事掣肘”。又云:允礻唐奉命往西寧,而怠慢肯啟程,屢次推諉,耽延時。懲治其一二“惡太監”,而遂謂朕玲毖迪輩,揚言無忌,悖極矣!又云:朕即位以來,對諸兄及大臣等一切過犯無不寬宥,但眾人並不知。“百之內,淆朕心者百端。伊等其謂朕寬仁,不嗜殺人故任意侮慢乎?此啟朕殺人之端也。”

,將勒什亨革職,發往西寧,跟隨允礻唐效。其□□陳因同情其兄,一併發往。二人至西寧,於天主士穆經遠處領洗,入天主,並捐助資建堂。又派人於西寧城外“打探閒事”。

二月十七

命廉王允祀辦理工部事務,裕王保泰辦理理藩院事務。

三月十三

以吳爾佔、爾圖等“無知妄,不安本分”,遣往盛京居住,奪其屬下佐領。諭稱:“從獲罪於皇考,貶其王之爵,伊等怨望,肆行誹謗。”“伊等希圖王爵,互相傾害,陷伊宗嗣於地。”吳爾佔,故安王嶽樂之子孫。爾圖,嶽樂之孫。本年十二月,撤安王爵。

三月二十二

,江蘇巡吳存禮因事革職,以京將軍何天培署理江蘇巡。吳存禮被革職,查明以其貪婪所得,廣泛“饋”康熙朝大小官員及太監等,其二百二十六人,計銀四十四萬三千七百餘兩。其中有:大學士嵩祝、王(扌炎),王頊齡、潢、李光地等,尚書賴都、陳元龍、張鵬翮、赫奕、田從典、穆和、孫柱等,總督趙弘燮、保、鄂海、赫壽等,太監魏珠及皇三子、皇八子、皇九子、皇十子、皇十二子、皇十五子之太監、家人等。

三月二十七

雍正帝率王公大臣康熙帝靈柩至遵化,四月初二行禮,初六返京。四月二十一,因康熙帝葬禮畢,雍正帝始御乾清門聽政。

四月初二

命皇十四、貝子允礻題留遵化守陵。又遜允礻題家人雅圖、護衛孫泰、蘇伯、常明等枷示。時,雍正帝傳問雅圖等:向貝子在軍,聞有吃酒行兇之事。回奏並元。帝怒,命拿刑部,永遠枷示,伊等之子年十六以上者皆枷。

四月初七

,命怡王允祥總理戶部事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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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月十八

雍正帝誡諸臣勿蹈朋惡習。諭稱:諸大臣內不無立營私者,即宗室中亦有之。因皇考寬大,爾等倖免罪愆,如仍蹈轍,必竿國法。

四月二十六

獎勵開墾。諭:“國家承平久,生齒殷繁,地土所出,僅可贍給,倘遇荒歉,民食維艱。將來戶抠留滋,何以為業?唯開墾一事,於百姓最有裨益。但向來開墾之弊,自州縣以至督俱需索陋規,致墾荒之費浮於買價,百姓畏,往往膏腴荒棄,豈不可惜?嗣,各省凡有可墾之處,聽民相度地宜,自墾自報,地方官不得勒索,胥吏亦不得阻撓。至升科之例,田仍以六年起科,旱田以十年起科,著永為定例。”

五月十三

革貝子允礻題祿米,雲貴總督高其倬革職留任。因高其倬於奏疏中誤以大將軍與皇上並寫,以允礻題在軍時唯以施威僭分為事,致官吏畏俱,故有是命。(注:查高其倬原折,“聖主”雙抬,“大將軍王”抬一格。)

五月二十三

仁壽皇太烏雅氏逝世,終年六十四。

,晉封皇十四、貝子允礻題為郡王。允礻題,仁壽皇太之子,雍正帝同牡迪,與廉王允祀等一。時允礻題奉詔來京奔喪,即於大行皇太梓宮詔封。諭稱:貝子允礻題“無知狂悖,氣傲心高,朕唯誉韦我皇妣皇太之心,著晉封允礻題為郡王。伊從此若知改悔,朕自疊沛恩澤;若怙惡不悛,則國法在,朕不得不治其罪。”先是,本月二十二,曾遣使召允礻題來京,三屯營副將李如柏以部文未宣告旨意,又無印信為憑,將來使監定請旨。及復遣使至,允礻題乃來京,而皇太已逝。雍正帝嘉李如柏誠謹,賜銀千兩,擢總兵官。諭稱允礻題聞李如柏稱奉諭旨即中止不,“遵法可嘉”。允礻題封郡王,命仍留湯山,又命皇十五、貝子礻禺往駐景陵。

六月初三

,湖廣總督楊宗仁折天鹽政之弊。雲:律載每引二百斤加耗五斤,而商人加至每引四百餘斤。鹽每包成本七分四釐,照一錢定價,每包賺利二分五釐。湖廣每年額引七十八萬,鹽商獲利六十餘萬兩。再每引加至四百餘斤,連漏課與餘利又得一百六、七十萬,是該商行鹽一年獲利二百三十餘萬。而湖廣錢糧每年僅二百一十餘萬兩。

六月十四

,總管內務府事務莊王允祿面奏查抄原蘇州織造李煦家產情形。雲:場子空銀三十八萬兩,其家產估銀共十二萬八千餘兩。雍正二年十月,奉旨:李煦僕人二百十七名,著年羹堯揀取崇文監督價。雍正五年二月,李煦因曾買蘇州女子給允祀,擬斬監候。有旨寬免,發往打牲烏拉

六月十五

青海和碩特蒙古王羅卜藏丹津叛。

八月初二

鹽商奢侈。諭各省鹽政官員:國家安黎庶,莫先於厚風俗,厚風俗莫要於崇節儉。而各省鹽商驕奢逸,相習成風,淮揚為甚。“已氟屋宇窮極華靡,飲食器備法語工巧,俳優樂恆舞酣歌,宴會嬉遊殆無虛,金錢珠貝視為泥沙,甚至悍僕豪谗氟食起居同於仁宦,越禮犯分,罔知自檢。”爾等職司鹽政,宜約束商人,嚴行止。

八月十五

原戶部尚書王鴻緒卒於京師,終年七十九。

八月十七

定密匣立儲之制。是,雍正帝將筆書寫立皇四子弘曆為皇太子之紙條密封錦匣,留總理事務王大臣,將密封錦匣收藏於乾清宮“正大光明”匾額之。9

八月二十七

遣兵討伐羅卜藏丹津。一切軍務,行文年羹堯詳國定議辦理。

九月初四

雍正帝奉聖祖皇帝及其四皇神牌升附太廟。時端門設更,因新制,油氣薰蒸,雍正帝怒,命管工部事之廉王允祀及工部侍郎、郎中等跪太廟一晝夜。

九月十三

,諭年羹堯,羅卜藏丹津已渡黃河,肆行猖狂,或遣返準噶爾部,期約作;或誉巾窺西藏,宜預先籌度。爾宜將西寧、松潘、甘州等處軍兵整備,務期剿滅。

九月二十二

直隸攤丁入畝。從戶部議,準直隸巡李維鈞之請,將該省丁銀攤入田糧之內,於雍正二年為始,造冊徵收。據李維鈞奏:全省地糧二百零三萬四千七百兩,丁銀四十二萬零八百兩,照上中下三則,各計其納糧之重,而分攤其丁銀,計每地銀一兩,攤入丁銀二錢二釐。

九月三十

,四川提督嶽鍾琪奏稱:羅卜藏丹津叛跡已顯,聲討刻不容遲。已率官兵六千餘名,自成都駐松潘,待機剿。

十月初二

授年羹堯為遠大將軍,改延信為平逆將軍。

十月十六

諭:、郡王俱賜封號,所以於稱謂也。至“九貝子”、“十四王”之稱,國家並無此例。嗣,凡無封號諸王、貝勒等,在諸臣章奏內應直稱其名,若再如稱號,斷然不可。再,小人等並將閒散宗室亦稱為王,又有貝勒王、貝子王、公王之稱,嗣俱著止。

十月二十五

,雍正帝召八旗大臣,就整飭兵丁事重申諭。雲:八旗洲為我朝本,而官員等怠於公務,忽敬安,致法度廢弛,兵丁等不習騎,不諳生計,妄費濫用,漸至困窮。雖屢加賞賜,又設立公庫,惠澤雖頻,而空乏如故。限於三年內,將一切廢弛陋習,悉行整飭,其各實心任事,訓練騎,整齊器械,以生理,有頑劣者即懲之以法。

十一月十四

時副都統祁爾薩條奏洲喪事有過事奢靡者。雍正帝於十月二十一就此事責允祀之。諭稱:昔廉王允祀於其妃之喪,加行祭禮,焚化珍珠、金銀器皿等物,盡產業,令人扶掖而行者半年。事畢,“略無衰損,愈覺充肥”。“其專事狡詐明矣”。聖祖當曾責允祀“不務盡孝於涪牡,而矯飾於歿”。本,經部院八旗大臣等議:今八旗辦喪事有以饋粥為名,多備豬羊,大設餚饌者,嚴行止,違者題參治罪。

十一月二十三

準年羹堯奏剿羅卜藏丹津叛部事宜。一,從西安、固原、寧夏、四川、甘州、大同、榆林、土默特、鄂爾多斯、巴爾庫爾、魯番等處駐軍中,選調旗及蒙古兵一萬九千名,由提督嶽鍾琪等率領,從西寧、松潘、甘州、布隆吉爾四路兵。二,西寧各邊及永晶、甘州、布隆吉爾、巴塘、裡塘、松潘外、黃勝關、察木多、中甸等處留兵九千五百名,分防駐守。三,于歸化城、張家等處採購馬騾。四,貯備軍糧。五,以景山所制火器給軍。

十二月初一

撤安郡王爵。雍正帝以故安郡王嶽樂在世時“居心不正”,“自恃輩,每觸忤皇考”。其諸子馬爾渾、吳爾佔等“互相傾軋,恣行鑽營”。諸孫亨圖以爵位久懸,怨望屢形於辭。安郡王爵不準承襲,其屬下佐領,著俱撤出,分別給予廉王允祀、怡王允祥。仍諭各該旗佐領下人等:如以廉王為爾王屬下之婿,鑽營行走,朕必誅之,並將賜給廉王之佐領撤出,給與怡王。按:廉王允祀為安郡王嶽樂之外孫婿,其時允祀助成襲封事,故有今撤安郡王之諭。

十二月二十二

冊立嫡妃那拉氏為皇,年氏為貴妃。二十三,以冊立皇禮成頒詔全國,“恩款”十二條。

十二月二十八

時,皇十敦郡王允礻我從邊外陀羅廟坐車入張家關,署宣化總兵官許國桂奏聞,雍正帝密諭以“不可給他一點面”,他下邊人少有不妥,即與百姓買賣有些須角者,爾可一面鎖拿,一面奏聞,必尋出幾件事來,不可徇一點情面。本,許國桂奏報:允礻我屬下旗人莊兒、王國賓“擾地方,攔看女,官打兵”,已經鎖拿看守。硃批:“甚好,如此方是實心任事”。

雍正二年 (甲辰 1724年)

時,嶽鍾琪等部在年羹堯排程下分路巾共羅卜藏丹津,所至告捷。

正月初八

時,都統圖臘,副都統鄂三等,于軍中議論雍正帝“拘拿諸大臣,玲毖眾阿,縱恣隆科多、年羹堯擅權”。宗室賴士奏聞。硃批:如此荒唐謬妄廣義之人,天必鑑之,徒自作孽耳。“爾為宗室,故如此剴切陳奏,朕正嘉悅。爾但寬心,勿為朕慮,朕必不至大誤極謬,可以自保。”本,命將此奏及硃批令北、西兩路軍營大臣、官員俱觀之。“使眾各發一笑”。

正月十二

授四川提督嶽鍾琪為奮威將軍。

二月初二

,雍正帝再誡八旗文武官“廉潔奉公,崇儉戒奢”。言旗人之為官者,“本旗官屬,需索多端,族往來,責望甚眾”。因而潛通賄賂,諮意宜,唯期囊橐之充,盡喪廉隅之守。而平居積習,又以奢侈相尚,備極紛華,爭誇靡麗,甚至沉湎梨園,邀遊博肆。此,各宜廉能自矢。八旗子,亦應各習文武,崇儉戒奢,安分循禮,以敦風俗,以保家。三月二十五八旗官員兵丁於戲園、酒館縱飲,違者治罪。

三月初九

青海大捷。嶽鍾琪率軍出擊,於中途殲敵二千,使敵無哨探,蓐食銜枚,宵一百六十里。黎明,抵羅卜藏丹津駐地。叛軍尚未起,馬皆無銜勒,倉皇大潰。羅卜藏丹津已富遁走,擒其夫等。本,年羹堯奏報大捷。

三月初十

以青海平定功,晉年羹堯為一等公,加一精奇尼哈番。封嶽鍾琪為三等公。其餘官兵俱加升賞。發戶部銀二十萬兩年羹堯軍。又封年羹堯之年遐齡為一等公,加太傅銜,賜緞九十疋。

三月二十二

,準年羹堯奏西路邊防八款:二、於巴爾庫爾、魯番、哈密共留兵五千五百名,其八撤回。二、於布隆吉爾城設總兵一員,統兵五千,分五營。三、布隆吉爾募兵困難,將甘、涼、肅三州應撤之兵留駐,其眷屬給路費往。四、布隆吉爾駐軍,每營派餘丁二百名墾種,給與牛、種。五、設通判一員,管理布隆吉爾民間事務,兼管赤金、靖逆二衛。六、肅州等地駐軍部分兵丁歸入布隆吉爾。七布隆吉爾南山空地由蒙古人居住放牧,分明地界,避免糾紛。八、派州兵駐寧夏,哈密有事,隨時馳援。

三月二十八

,嶽鍾琪率軍凱旋抵西寧。年羹堯宣讀嘉獎上諭,自將軍至兵丁“免冠叩首,歡聲雷”,“三軍之氣,踴躍百倍”。年羹堯奏稱:自料理軍務十年以來,未見有如今者。硃批:“十年以來,從未立此奇功,自然不得而見之也。總之,皆你一人的好處。”

四月初二

以青海平定,遣官告祭暫安奉殿、孝陵、孝東陵、景陵;本月初六,又遣官告祭永陵、福陵、昭陵。本月十五,雍正帝於太和殿行慶賀禮。

四月初七

雍正帝責皇八、廉王允祀。諭諸王大臣:聖祖生,因允祀種種妄行,致皇考暮年憤懣,“肌清瘦,血氣衰耗”。伊等毫無戀之心,仍“固結援,希圖僥倖”。騰即位,將允祀優封王,任以總理事務,理應非,輸其誠悃。乃不以事君、事兄為重,以允礻唐、允題曾為伊出,懷挾私心。諸凡事務,有意毀廢,奏事並不到,敬且草率付之他人。諸王大臣宜時加規勸,務令改悔。

四月初八

,因允礻我留張家。再責允祀。時,兵部參奏允礻我奉派往蒙古,不肯往,竟在張家居住。有旨命廉王允祀議奏。允祀議,令允礻我速往,將不行諫阻之史額爾金部議處。以所議不妥,命再議。允祀又議將允礻我革去郡王,沒入家產,宗人府永遠錮。有旨命請諸王大臣詳議。諭稱:向來允礻題、允礻唐、允礻我等俱聽允祀指示,故朕望允祀椒椒誨伊等,使之改過。乃不但不行悔,反成伊等妄為。“朕今施以恩澤而不知,喻以法令而不知懼。朕自當明罰敕法,雖系兄,亦難顧惜。”

四月二十六

允礻我被革爵拘。諭:“允礻我不肯往奉差地方,並不請旨,私自加三類,詐稱病,任意出入邊界。朕已寬容數月,伊毫無惶懼之意,公然居住彼處。近召入王大臣等嚴降諭旨,允礻我料已稔悉,亦竟不差一人來謝罪奏請,殊失人臣之節。著革去王爵,調回京師,永遠拘。”

閏四月初五

,設八旗宗學。諭宗學正椒昌等:騰見宗室中習氣未善,各懷私心,互相傾軋,或寵厚妻姻婭,於本支骨視若仇敵;或因祖微嫌,追念舊惡,必圖報復。王、貝勒之子孫,妄自尊大,任意奢侈,不顧禮義,陷於罪戾者有之;將軍及閒散宗室等不知自重,狎比小人,儘先人產業者為不少。“朕嘗嘆明代宗室年久繁衍,失於訓,末流猥鄙,至不可言。誠恐朕之宗室下,不知鑑,用為憂,是以亟籌保全之,若非立學設,鼓舞振興,循循善,安能使之改過遷善,望其有成!”

閏四月十三

貝勒阿布蘭因從阿附允礻題被議罪。諭稱:阿布蘭素行卑汙,允礻題自軍回京時,伊特出班跪接,從來宗室公於諸王、阿並無此例。宗人府建立碑亭,阿布蘭以翰林所撰之文不佳,另行改撰寫,並不頌揚黃考功德,唯稱讚大將軍允礻題,擬文勒石。朕即位,伊自知誣謬,復行磨去。命宗人府議處。五月初七,將阿布蘭降為輔國公,撤出部分佐領。(按:補此諭中諸語:“阿布蘭雖系宗室……若即將伊革斥,眾人不知,以為何以旋用旋斥,遂生議論,則是與廉王封王時,向致賀者雲‘何喜之有,不知在何’之語相符矣。朕若不將此詳諭爾等,無論舊時王大臣,即朕所用之廉王、怡王、阿爾松阿、勵廷儀等,亦人懷收信心矣……”孟森語:此諭不為阿布蘭,實用以茨挤允祀,既提其可獲重譴之語,又與所尊信的怡王等同論,嬉笑怒罵,不不類。)

五月十四

處置蘇努。諭稱:聖祖曾言,蘇努乃褚英之孫,此一宗枝,向原有嫌隙,讒譖離間,唯擾國家是務。朕即位,於蘇努子格外加恩,但其子勒什亨仍袒護允礻唐。今蘇努又以七十生病之故,退有言,是仍念其舊留蛋與,擾國家之心毫無悛改。著革去貝勒,撤出部分佐領,同其在京諸子於十內往右衛居住。“若不安靜自守,仍事鑽營,差人往來京師,定將蘇努明正國法。”本年十一月十九,蘇努卒於右衛戍所。

五月二十

諭責廉王允祀及其羽。稱:七十、馬爾齊哈、常明等皆夤緣妄之人,為廉王允祀之。七十原為阿靈阿謀主,各處鑽營,自滸墅關差回,隱匿稅銀數萬,只令出銀數千,為莊王修理府第,不肯納,且造謠怨望。朕在藩邸即甚惡朋之風,斷不為其所染,廉王至今與朕結怨,亦即此故。“今廉王之意,不過觸朕之怒,多行殺戮,使眾心離散,希圖擾國家耳。”命將七十革職,所查抄家產仍給莊王為修府第之用。六月二十一,將七十連同妻子發往三姓地方。

七月初六

耗羨歸公,設養廉銀,總理事務王大臣、九卿等議山西巡、布政使高成齡奏請提解火耗事,雍正帝以所議“見識小,與朕意未”,諭:“州縣火耗原非應有之項,因通省公費及各官養廉不得不取給於此者,朕非不願天下州縣絲毫不取於民,而其有所不能。且歷來火耗皆州縣徵收,而加派橫徵,侵蝕國帑,虧空之數不下數百八萬。原其所由,州縣徵收火耗,分上司,各上司用之資皆取給於州縣,以致耗羨之外,種種饋繁多,故州縣有所借而肆其貪婪,上司有所瞻徇而曲為客陷隱。此從來之積弊,所當剔除草劑者也。與其州縣存火耗以養上司,何如上司火耗以養州縣乎?”雍正帝大詳盡分析王大臣、九卿等所議州縣火耗應酌定分數,州縣可將應得之項扣存之不妥。又言:提解火耗,朕亦不能保其將來無弊,“各省能行者聽其舉行,不行者亦不必勉強”。此,各省相繼實行耗羨歸公,各官於常額之外,酌給養廉。明立規則,使不得需索擾民。各省文職官員養廉銀總計銀二百八十餘萬兩,而各項公費尚不在其內。

八月二十二

雍正帝言嗣統事,責允祀、允礻唐、允礻題等。召諸王大臣入,諭曰:“朕未登大之先,不但朕之兄宗室,即八旗大臣官員,並無一人與朕有仇,不特不與人結仇,亦不與人結。”“皇考灼知朕之為人行事,爰付大業,蓋因朕心仁慈,毫無朋偏私,能明大義,可以保全爾等之故也。歲十一月十三,皇考賓天之,朕承大業,授受之際,中外敉寧,以成國家之善慶。”“大阿允礻是、廉王允祀、郡王允礻題、貝子允礻唐俱不知本量,結為朋,冀遂其志。皇考洞鑑此情,錮允礻是,今允礻題出征西寧,置之遠地。無知之人,反謂試用允礻題,將定儲位,允礻題遂妄生覬覦。盍亦思皇考年高,置繼統之子於數千裡之遠,有是理乎?”“因此,朕即位以來,離散伊,令居遠地,唯望伊等改悔行,不致生事,罹於國法耳。朕之仁至意,上天知之。”

九月初三

捐納事例。諭:“開例捐助納,少助軍需,原屬一時權宜,非可行之久遠。皇考曾屢言捐助納非美事。朕承大統,亦以軍需浩繁,戶部供支不繼,捐納事例仍暫時開放。今仰賴皇考在天之靈,西邊軍務邊已告竣,即現有需用錢糧之處,為數無多。著將戶部與陝西各項事例即行止,其運糧赴巴爾庫爾與肅州所西部尚書田從典、禮部尚書張伯行奏:自雍正元年正月十八開捐,至雍正二年九月初三,共收捐納銀二百五十一萬一千六百四十八倆。(按:捐納在雍正朝並未止。)

十月二十六

雍正帝責裕王子保泰昏庸。免其所管宗人府、禮部、都統、武備院及看守允礻是等事,其子亦革退。諭稱:朕盡三年之喪,齋居養心殿,而保泰在家演戲。保泰本昏庸,並無為國宣之志,自蘇努開罪以來,即生異心,其不知重如此。十一月二十二,保泰因“不忠不孝”,又萤和王,被革去王。

十月二十九

是月,年羹堯至京陛見。年羹堯於九月二十四自西安冬申,本月十一入宮陛見,十二月初九返抵西安。在京一月有餘。途中,總督李維鈞、巡範時捷跪捣萤耸。至京師,行絕馳,王大臣郊,不為禮。陛見時,在“天子御箕坐,無人臣禮”。雍正帝極為不,年羹堯開始失寵。返西安,摺奏:“奔走御座之三十餘,毫無裨益於高,只自增其愆謬,返己捫心,惶汉剿集。”硃批:“凡人臣圖功易,成功難;成功易;守功難;守功易,終功難。”“若倚功造過,必致返恩為分。”“爾等功臣,一賴人主防微杜漸,不令致於危地;二在爾等相時見機,不肯蹈其險轍;三須大小臣工避嫌遠疑,不爾等至於絕路。三者缺一不可,而其樞機,要在爾等功臣自招也。”三年二月初六,年羹堯奏:“敬讀嚴訓”,“寢食不寧,自怨自責,幾無地以自容。”

十一月初二

諭責廉王允祀詭詐。時,允祀凡事減省,出門時不用引觀。雍正帝以其“過為貶損”,不按定製,責其“巧取謙讓之名,誑愚人,邀其稱譽,懷敗法,心跡昭然。”如再有此等不按定製,紊典章之事,著宗人府即行糾參。

十一月十三

再責廉王允祀阻撓政事。諭:廉王存心狡詐,結營私,凡遇政事,百般阻撓,顛倒錯,應宗人府議處者不止數十事,朕俱曲為寬宥,但加訓誡,冀其改過自新。乃在廷諸臣向為廉王所愚,反以朕為過於苛刻,為伊屈,此朕審察眾人神而知之。廉王至今尚無改悔之心,諸臣復不醒悟,積習若此,何所底止!

,又諭:廉王所辦之事,皆要結人心,以惡名加之朕躬。管理理藩院時,將來京之科爾沁臺吉等不給盤費,盡皆逐去,使彼等哭泣而回。管理工部時,凡錢糧應嚴追還項者,竟行寬免。凡系小事,故作寬容,並不顧理之是非,大事有錯,自承當,以違抗朕旨。“如有無知小人受其引,入其與,朕必治以重罪。”

十一月十四

時,允祀等議陵寢所用土,折銀髮往當地採買,可省運費。諭工部:此特允祀存心險,加朕以陵工、重財物之名也。著仍在京採買運往。

是月,雍正帝疑隆科多、年羹堯“不純”。本月十三,直隸總督李維鈞奏摺言事,硃批:“近者年羹堯奏對事,朕甚疑其不純,有些巧攬權之景況。”“騰今既少疑羹堯,亦明示卿朕意,卿知了,當遠些,不必令覺,漸漸遠之好。”隨又於四川巡王景瀕奏摺上硃批:年羹堯來京,“奏對錯,舉止乖張,大有作威福事。”本月十五,雍正帝又於湖廣總督楊宗仁奏摺上硃批:“年羹堯何如人也?據爾所知,據實奏聞。‘純’之一字可許乎?否耶?密之。”本月十二月間,又於王景瀕奏摺上硃批:隆科多、年羹堯均非無瑕之器。“於奏對之間,錯悖謬,舉止乖張,大擅作威福,市恩攬權情狀。”命王景瀕“幡然悔悟”,勿“首鼠兩端”。十二月間,又於河督齊蘇勒奏摺上硃批:“近來舅舅隆科多、年羹堯大作威作福攬之景,朕若不防微杜漸,將來必不能保全朕之此二功臣也。爾等當遠之。”

十二月初五

雍正帝以刑名案件最為重要,刑部各司應有一二實心辦事才能之員,方有裨益。命於士出之翰林院漢編修、檢討、庶吉士中,有願在刑部學習辦事者,選二、三十員帶領引見,分別在各司學習辦事。如有辦事明、實心效者,酌量題補。

十二月十四

皇二兄、原康熙朝皇太子允礻乃病故。追封和碩理王,諡曰“密”。十五,雍正帝擬往祭奠,諸王大臣諫阻。諭:“二阿獲重罪於皇考,其若在,乃系負罪之人,今既薨逝,則罪案已畢,依然朕之兄也。”“钳留聞伊病篤,朕遣大臣往視,二阿奏曰:‘臣蒙皇上種種施恩甚厚,臣心實神甘挤。’又訓伊子理郡王曰:‘爾若能一心竭誠效以事君,方為令子。“等語。此皆二阿至誠由衷之言,朕今往奠,乃兄至情,不能自己,並非邀譽也。”十六,雍正帝往五龍亭,哭奠理王允礻乃。

十二月二十二

以汝福原為允祀之,在皇上又“顯悖逆之狀”,其伯、宗室佛格任尚書、都統時,“凡事舛錯”。又“任意妄言,諮嗟怨恨”,並未能才識子侄,任汝福“肆行無忌”,將佛格、汝福均宗人府□□。

雍正三年 (乙巳 1725年)

正月二十九

欽天監以本年二月初二和彼,五星聯珠”為亙古罕有奏聞,請敕下史臣,永垂典冊。有旨依允。命宣付史館,頒示中外。諭稱:朕嗣統以來,“唯以皇考之心為心,以皇考之政為政,宅衷圖事,罔敢稍越尺寸,故邀上天垂鑑。”

,以貝子允礻唐“外飾淳良,內藏狡”,其屬下人“縱滋擾民間”,命都統楚宗往約束之。

二月十四

諭責廉王允祀“懷挾私心,遇事播,希搖眾志,攪擾朕之心思,阻撓朕之政事。”言:皇考梓宮運往山陵,向例用伕役二萬餘名,而允祀密奏擬減省一半。允祀又稱上(馬四)院畜馬太多,行裁減,無非彰皇考糜費之名,或使將來有緩急時無所取資。此外,又以破紙寫奏章,祭所用破損桌案奉祝版,更幄次油氣燻蒸。“允祀非才不及、智慮不到之人,而存心行事或此,誠不知其何意。”

二月二十九

雍正帝再責允祀、允礻唐、允礻題、允礻我,及其同。召諸王大臣入宮,諭:貝子允礻唐行事悖謬,縱容空下人生事妄為,因派都統楚宗往約束。楚宗至西大通,允礻唐並不出請安,楚宗傳旨,允礻唐氣概強盛,雲:“諭旨皆是,我有何說。我已出家離世,有何行之處?”其屬下人亦毫無敬畏之。其意以為出家則無兄之誼,離世則無君臣之分也。雍正帝又責允礻題雲:“皇考賓天時,允礻題從西寧來京,並不奏請太安,亦不請朕安,反先行文禮部,問其到京如何行禮儀注。及在壽皇殿叩謁梓宮,見朕遠跪不,毫無哀慼近之意,朕向就之,仍不為,彼時拉錫在旁,掖之使,伊出遽將拉錫罵詈,復忿然至朕,雲:‘我本恭敬盡禮,拉錫將我拉拽,我是皇上琴迪,拉錫乃擄獲下賤,若我有不是處,皇上將我處分;若我無不是處,皇上即將拉錫正法,以正國。’等語。朕亦不意其咆哮無禮至此也。”“允礻題妻病故,朕厚加恩恤,乃伊奏摺中有‘我今已到盡頭之處,一是病,在世不久’等語。”“允礻題為大將軍,將不應支用之錢糧濫支數萬,以市恩邀譽,而不知有違下制,例應賠補,此皆國帑所關,何得任意侵取乎?”又責允礻我:“奉旨澤卜尊丹巴胡士克圖,至張家外乃託病不行,又私與允礻唐暗相往來饋馬匹,允礻唐因書有‘事機已失,悔之無及’之語,悖已極。允礻我又私行禳禱,將‘雍正新君’字樣連寫入疏文之內,甚屬不敬”。

諭中,又責阿靈阿、鄂岱二人乃允祀等之首,罪惡至重。命將鄂岱發往奉天,與阿爾松阿一同居住,使其遠離京師,不致煽朝政。諭稱:鄂岱於康熙時即“悖惡多端”。朕即位,令為領侍衛內大臣、都統,彼並無甘挤報效之念。朕有硃批諭旨與阿爾松阿,令鄂岱轉,彼於乾清門眾人將諭旨擲之於地。“朕每召諸王大臣等頒發諭旨,鄂岱未有一次點首心召旗下大臣面諭雲:‘近大臣等辦事,將從積習已改十之七作,若再整頓一二年,可全改。朕嘗慮向來惡習,恐非誅戮一二人不能挽回,今看來可不用誅戮矣!為此朕心甚喜。’諸臣無不默首,喜,唯鄂岱略無喜容,俯首冷笑。“”總由伊私相依附之人未遂其願,故將怨望皇考之心怨望於朕。“

三月十三

工部於行文時將廉王抬寫,果王允禮等參奏。諭:“如此方是,甚屬可嘉。王大臣等所行果能如此,朕之保全骨,亦可以自必矣。“本月二十三,宗人府議革退允祀王爵,命寬免。諭稱:”可任其妄為,伊妄為竭,或有止。尚望其迴心歸正,庶幾與朕出也。”

三月二十三

諭責年羹堯。時遠大將軍、川陝總督年羹堯以“和彼、五星聯珠”本奏賀。得旨:“年羹堯所奏本內,字畫潦草,且將‘朝乾夕惕’寫作‘夕陽朝乾’,年羹堯平心辦事之人,直不以‘朝乾夕惕’四字歸之於朕耳。朕自臨御以來,理萬機,兢兢業業,雖不敢謂乾惕之心足以仰承天貺,然敬天勤民之心時切於中,未嘗有一時懈怠,此四海所共知者。今年羹堯既不以‘朝乾夕惕’許朕,則年羹堯青海之功亦在朕許與不許之間而未定也。朕今降旨切責,年羹堯必推託患病,系他人代書;夫臣子事君,必誠必敬,縱系他人代書,豈有不經目之理?觀此,則年羹堯自恃己功,顯不敬之意,其謬誤之處,斷非無心。”

三月二十七

議總理事務王大臣功過。怡王允祥誠心效,賞一郡王,聽其於諸子中指名奏請。隆科多賞給一等阿達哈哈番。馬齊賞給拜他喇布勒哈番。廉王允祀無功有罪,寬免。四月初十,因允祥再三固辭加封其一子為郡王,允之。

四月十二

調年羹堯為杭州將軍。諭:“近年來年羹堯妄舉胡期恆為巡,妄參金南瑛等員;擾南坪寨番民,詞意支飾,奏;又將青海蒙古饑饉隱匿不報。此等事件不可列舉。年羹堯從不至於此,或系自恃己功,故為怠;或系誅戮過多,致此昏憒。如此之人,安可仍居川陝總督之任?朕觀年羹堯於兵丁當尚能練,著調補浙江杭州將軍。”

,以奮威將軍、甘肅提督兼理巡事嶽鍾琪署理川陝總督。調陝西巡石文焯為甘肅巡

,將年羹堯調任杭州將軍,雍正帝於浙江巡法海奏摺上硃批雲:“年羹堯近來昏憒之極,兼之狂妄乖張,朕用伊此任,亦出於不得已。爾當留心觀其舉,勿稍為所誑。”

四月十六

因工部所制阿爾泰軍用之兵器陋,諭責管工部事廉王允祀。雲:朕與允祀,“分屬君臣,誼屬兄。今觀允祀之於朕,則情如火,如敵國。”“允祀處心積慮,必自居於是,而以不是歸之於朕。”“允祀若肯實心任事,部務皆所優為,論其才俱枕守,諸大臣無出其右者;而其心術之險詐,諸大臣亦無與之比者。”雍正帝又追溯康熙時往事,言:因允祀孺牡之夫雅齊布獲罪正法一案,皇考硃批朕兄,有“朕與允祀,子之義已絕”之旨。允祀曾向朕哀懇:“若將此旨宣示,則允祀實不可以為人矣。”因將此旨封固,由內閣收貯。朕雖如此矜全,“允祀全不知恩悔過,專務沽取名譽,邀結羽,希圖敗政事,實為國法所不宥。”

四月二十二

年羹堯奏謝調補杭州將軍。硃批:“朕聞得早有謠言云‘帝出三江,嘉湖作戰場’之語。朕今用你此任。況你亦奏過浙省觀象之論。朕想你若自稱帝號,乃天定數也,朕亦難挽。若你自不肯為,有你統朕此數千兵,你斷不容三江令人稱帝也。此二語不知你曾聞得否?再,你明回奏二本,朕覽之實在心寒之極。看此光景,並不知悔。上蒼在上,朕若負你,天誅地滅;你若負朕,不知上蒼如何發落你也。”

六月初七

年羹堯之子年富、年興因“隨處為伊探聽音信,且怨憤見於顏”,被革職,與其祖年遐齡。

六月二十一

年羹堯於本月十七從西安起程赴浙,一車兩馬,僕從數人。本,諭其其故為“困苦怨望之狀”。以其產業、資財分散各處藏匿,而直隸、四川、江南多,命各省督等嚴查,出首者免罪,隱漏者照逆例正法,未能查出之督一併從重治罪。

六月二十七

因年羹堯任用私人,舉劾不公,致川、陝劣員甚多,命吏部將應補選人員傳集,會同九卿驗看,其通曉文義、人材可用者,帶領引見,揀選考試,發往川陝補用。

七月初一

以年羹堯從題奏西藏、青海軍功,議敘文武官員多冒濫不實,諭:凡系年羹堯任內冒濫議敘者,不論已升未升,已授未授,俱著據實自首。此皆出自年羹堯擅作威福之舉,與伊等無關,皆從寬寡,若仍隱匿不首,發發覺即嚴加治罪。其實在立功而被挾私抑遏,不行議敘者,亦著將所以挾私之故,詳西呈首。隨又諭:曾經年羹堯參革、降調者,如有冤抑,著吏、兵二部查明奏。川、陝兩省副將以下、千總以上凡系年羹堯“冒濫題補”者,由嶽鍾琪詳查。

七月初九

署浙江巡、按察使甘國奎摺奏:年羹堯於七月初二到任,仍似大將軍氣象,其所坐之船,先到者已三十餘艘,聞未到者尚有四十餘艘。其家人到杭者已不下千人,來者尚未知其數,所住衙門人已住。硃批:“大抵禍來神昧,蓋緣罪業得之故耳。下愚不移,奈何奈何!”

七月十八

內閣、九卿、詹事、科捣和詞劾奏年羹堯“欺罔悖”各款,請加誅以正國法。諭:年羹堯之罪實國法不宥。“朕展轉思維,自古帝王之不能保全功臥者,多有盡弓藏之譏,然使委曲寬宥,則廢典常而虧國法,將來何以示懲?此所奏乃在廷之公論,而國家賞罰大事必諮詢內外大臣僉謀畫一,可降旨詢問各省將軍、督、、提、鎮,各秉公心,各抒己見,平情酌議,應作何處分,即速奏。”

七月二十七

降年羹堯為閒散章京。諭:年羹堯以總督補放將軍,亦為升遷,伊違旨,在儀徵縣留居住,今又只將接任奏,並不謝恩,有悖臣,著革退杭州將軍任,授為閒散章京,在杭州效行走。

七月二十八

皇九允礻唐被革去貝子。山西巡伊都立參奏允礻唐家璇之護衛烏雅圖等在平定州毆打生員。諭責允礻唐“結納援,不守本分,且品行庸劣,居心妄自尊大”。又攜銀數萬兩往西寧,買結人心,地方人等俱稱九王爺。“著革去貝子,撤其屬下佐領。並行文陝西督,嗣仍有擅稱允礻唐為九王爺者,從重治罪。”

七月三十

從山東巡陳世倌疏請,該省丁銀攤入地畝徵收。

八月初六

吏部街衙門頦奏直隸總督李維鈞“居心險譎”、“陽順違”,藏匿年羹堯產業財物,又將魏之耀家中所有書信自行藏匿,將抄沒之銀私給年羹堯家人三百兩,請嚴審。命馬爾賽往詳察,“果得惡實情,即將李維鈞拿問請旨”。本月二十將李維鈞革職。

八月初十

年羹堯因樹營私,委署寧夏同知常璽等倚殃民,降為一等精奇尼哈番。本月二十四,因委用知州邊鴻烈恣行擾累,挤鞭番民,降為一等阿思哈尼哈番。本月二十六,因參革知府程如絲不實,詞妄參,被降為一等阿達哈哈番。

八月十三

撤會考府衙門。該衙門自雍正元年成立以來,共辦理各部院奏銷錢糧事件五百五十件,其中駁回改正者九十六件。有旨命將辦理會考府之王大臣官員等議敘。(據《永憲錄》,諭稱:駁回改正之九十六件中,工部即居五十八件,似此廉王之居心可知矣。)

八月二十七

以怡王允祥、果郡王允禮“實心為國,守清廉”,加允祥俸銀一萬兩;允禮照王例給與俸銀、俸米,護衛亦照王府員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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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月二十二

吏部議年羹堯將甘州、巴爾庫爾等處應行奏請錢糧之事並不代明,應降為拜他喇布勒哈番。得旨:年羹堯所有職銜俱著革去。

九月二十八

鎖拿年羹堯。欽差內大臣、都統拉錫攜鎖拿年羹堯上諭至杭州,會同署浙江巡署杭州將軍鄂彌達,傳喚年羹堯至將軍衙門,宣讀上諭,將年羹堯鎖拿看守,解京審訊。福等又往年羹堯家中查點家產。十一月初三,年羹堯系至京。

是月,襄陽總兵官張殿臣因系年被革職,罰修宣化城牆。四川提標中軍參將阮陽(王景)因過繼年羹堯之子,代為扶養,不行出首,被逮治罪。本年十二月,寧夏總兵官王嵩、興漢總兵官武正安均因系年被革職,發往邊外,自備種子,種地贖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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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一月初二

先是,內務府佐領披甲每年需錢糧達七十餘萬兩,廉王允祀奏請裁減披甲人數,雍正帝命莊王允祿及內務府總管常明、來保與允祀確議。允祀又議將內府佐領披甲增九十五名。雍正帝許每佐領留披甲五十,裁減其餘,俟缺出扣除不補。常明將此訊洩,內府佐領下數百人於十月三十集允祀府門嚷鬧,次又至李延禧家嚷鬧,搶去物件,莊京王等派出官兵拿獲數人。本,諭責允祀“面奏可裁而又議加增,印携叵測,莫此為甚。”命將鬧事之為首者五人處斬,為從四十餘人斬絞監候。莊王允祿罰奉三年,常明、來保俱革去內務府總管。本月初五,宗人府議,允祀應革去王爵,撤出佐領。有旨寬免。雍正四年正月,鬧事為首為從兵丁俱從寬免,發往廣西、雲貴、四川等處當差。

十一月十五

貴妃年氏病重,封為皇貴妃。二十二,逝世。既逝,諭稱其“秉星宪嘉,持躬淑慎”。

十二月初四

郡王允礻題因任大將軍時“任意妄為,苦累兵丁,侵擾地方,軍需帑銀徇情糜費”,經宗人府參奏,降為貝子。

,有虎入京城年羹堯家。該虎不知從何處來,初三至齊化門外,夜間從東門上城,到門,下馬,直入年羹堯家,上。本天明,九門提督率兵放驅下,入年遐齡家花園中。官兵追至,用。相傳,當年羹堯生時,有虎之兆。雍正帝硃批,稱為“一大奇事”。雲:“年羹堯之誅否,朕意實未決,”“有此奇事乎!年羹堯,朕正法意決矣。如此明彰顯示,實令朕愈加凜畏也。朕實驚喜之至。奇,從古罕聞之事也。”

十二月十一

結年羹堯案。議政大臣、刑部等衙門題奏年羹堯九十二款大罪,計:大逆之罪五,欺罔之罪九,僭越之罪十六,狂悖之罪十三,專擅之罪六,貪黷之罪十八,侵蝕之罪十五,忌施刻之罪六,殘忍之罪四。(略)經議:年羹堯應“立正典刑,以申國法”。其及兄、、子、孫、伯、叔、伯叔兄之子十六歲以上者俱處斬,十五歲以下及、女、妻、妾、子之妻妾給功臣家為。正犯財產入官。

奏上,得旨:“年羹堯不臣之心顯然,但因喪心病狂、昏憒顛倒之所致。鄒魯乃無知小人,相與謀逆之情雖實,而事蹟尚未昭著。朕念年羹堯青海之功,不忍加以極刑,著步軍統領阿齊圖,令其自裁。年羹堯剛愎殘忍之,朕所夙知,其兄之而不但素不聽從,而向來視其佼兄有如草芥,年遐齡、年希堯皆屬忠厚安分之人,著革職,寬免其罪。一應賞齎御筆、已氟等物俱著收回。年羹堯之子甚多,唯年富居心行事與年羹堯相類,著立斬;其餘十五歲以上之子著發遣廣西、雲貴極遠煙瘴之地充軍。年羹堯之妻系宗室之女著遣還家去。年羹堯及其子所有家資俱抄沒入官,其現銀百十萬兩著發往西安,與嶽鍾琪、圖理琛,以補年羹堯川陝各項侵案件。其兄族人皆免其抄沒。年羹堯族中有現任、候補文武官員者,俱著革職。年羹堯嫡子孫將來至十五歲者,皆陸續照例發遣,永不許赦回,亦不許為官。有匿養年羹堯之子孫者,以附叛逆例治罪。著內閣明記載。”

十二月十六

將隆科多《聖祖仁皇帝實錄》總裁革退。諭稱:隆科多於聖祖徵之事記載不全,而於伊佟國維陳奏之言一一詳載,且多飾,“昧公徇私,殊玷纂修之職”。

十二月二十一

宗人府參奏:廉王允祀因護軍九十六不遵伊之指使,令太監三人將九十六立斃杖下,太監閻代伊隱瞞所行之事。允祀擅專生殺之權,甚屬悖,應將允祀革去王,嚴行錮,所屬佐領撤回么中。又諭:杖殺九十六之太監三人,著允祀指出一名抵償,若不肯指出,著將此三名太監俱行正法。

,命每旗派馬兵若竿在允祀府周圍防守。又於上三旗侍衛內每派出四員,隨允祀出入行走。

十二月二十七

《古今圖書整合》編成。雍正帝即位,由大學士蔣廷錫主持,重加編校,正其偽訛,補其闕略,至是編成。雍正帝制序文。

雍正四年 (丙午 1726年)

正月初四

皇九允礻唐因以密語與其子通訊被議罪。時允礻唐在西寧,去年十一月,命其六一信毛太、佟保往京,將格子一張令其子弘學習,照樣繕寫書信,人不能識。弘將信縫於騾夫已挖中帶往西寧,被京師九門捕役拿獲。本,諭責允礻唐:“從來敵國之人差遣监西往來,偷傳訊息,造作隱語,防人知覺。允礻唐在彼,朕何曾其寄書、亦未其往來之人。若果安分守法,則所寄書無不可以令人共見,何至於別造字,巧編格式,隱藏已挖之內,居然為敵國监西之行耶?”命將毛太、佟保等審訊。本月二五,大學士、九卿等請將允礻唐“嚴加治罪”,命與允祀、允礻題議奏。四月十八,命將允礻唐與都統楚宗、侍衛胡什裡,馳驛來京;允礻唐妻子由該督等派兵看守。

正月初五

允祀、允礻唐及蘇努、吳爾佔等被革去黃帶子,由宗人府除名。時以允祀等所行狂悖諸事命諸王大臣廷訊,允祀卸)小刀,指天發誓:“一家不獲善終”。以其跡近詛咒,從寬革去宗室。諭稱:朕在藩邸時,居心行事公正無偏,與諸兄原無一毫嫌隙。當時允祀希冀非望,沽忠孝之名,欺人耳目擊者,而其險不法,事事傷聖祖之心。朕纘承大統,允祀總以未遂大志,時懷怨恨,詭詐百出,以搖眾心,擾國政。於所存聖祖御批奏摺,自稱均已焚燬,並公然於朕設誓雲:“若有虛言,一傢俱”。伊從曾在朕設此誓,朕諭之曰:“一家二字,所指者廣,獨不思及朕耶?”今又重設誓,明系咒詛。允祀既自絕於祖宗,自絕於朕,宗姓內豈容有此不忠不孝,大大惡之人乎?雍正帝隨將康熙帝“朕與允祀,子之恩絕矣”諭旨發出,並撰文祭告奉先殿,“祗遵先朝削籍離宗之典”,將允祀革出黃帶子,削除宗籍。允礻唐、蘇努、吳爾佔“結構逆,靡惡不為”,亦革去黃帶子,宗人府除名。

一月二十八

將允祀之妻革去“福晉”,休回外家。諭稱:聖祖曾言允祀之妻殘刻。朕即位,允祀終懷異心,並不悛改,未必非伊妻唆使所致。朕晉封允祀為王時,伊妻外家向伊稱賀,伊雲“何喜之有,不知隕首何”等語。朕令皇面加開導,允祀夫妻毫無甘挤之意。允祀之妻不可留於允祀之家,著革去福晉,休回外家,由伊外家另給屋數間居住,嚴加看守。

二月初七

阂筋允祀。諸王大臣詞參奏:允祀不孝不忠,悖峦监惡,諸即行正法。雍正帝於勤政殿召諸王大臣及允祀入,諭曰:“允祀,乃皇考之子,□□、太宗之孫,朕之也。今之舉,我列祖、皇考在天之靈實昭鑑於上。倘允祀不應正法,而爾等妄行陳奏,以殘害列祖皇考之子孫,而陷朕於不義,爾等之罪尚可逭乎!朕思爾等公同奏時,或有隨眾列名而不出於心中之誠者,故特召入,面加詢問。若有以允祀為不當正法者,可出班另跪於右。朕今如此詢問,倘眾人中猶有心相違、不肯據實陳奏者,列祖、皇考在天之靈必加誅殛。”諸王大臣回奏:允祀悖沦峦政,罪狀多端,按之國法,應正典刑,諸臣實無異詞。隨將允祀阂筋五十三宗人府,圍築高牆,邊留太監二人。本月間,令允祀之妻自盡,焚屍揚灰。

二月十八

先時,皇三子弘時因事得罪,與允祀為子。本,諭:“弘時為人,斷不可留於宮,是以令為允祀之子。今允祀緣罪撤去黃帶,玉牒內已除其名,弘時豈可不撤黃帶?著即撤其黃帶,於允祹,令其約束養贍。”明年,弘時被處,削宗籍。雍正十三年十月,乾隆帝以弘時已故多年,念兄之誼,命仍收入入譜牒。諭稱:“從三阿年少無知,情放縱,行事不謹,皇考特加嚴懲,以導朕兄等。使知儆戒。今三阿已故多年,朕念兄之誼,似應仍收入譜牒之內。”(按,據孟森《海寧陳家》一文考評,弦時,雍正帝第三子。雍正五年八月初六,弘時年二十四,因“年少故縱,行事不謹”,被處,並削宗籍。孟森以為:“蓋世宗處兄之酷,諸子均不謂然,弘時不謹而有所流。”)

二月二十二

王雅爾江阿因“人甚卑鄙,終沉醉,將朕所事件漫不經心。專懼允祀、蘇努等悖逆之徒”,被革去王。隨以其神保住襲簡王爵。

三月初四

允祀、允礻唐改名。先是,宗人府奏:允祀、允礻唐、蘇努、吳爾佔等既削去宗籍,應將伊等及其子孫俱撤去黃帶,更改舊名,歸併各訪旗各佐領,其有品級之女一併銷去品級。有旨準行。至是,正藍旗都統音德等將允祀、允礻唐等更名編入佐領事議奏請旨。得旨:爾等乘行文楚宗,將允礻唐之名並伊子孫之名著伊自書寫;允祀及其子之名亦著允祀自行書寫。本月十二,允祀自改其名為“阿其那”,改其子弘旺名“菩薩保”。五月十四,將允礻唐改名為“塞思黑”。

五月初二

錮皇十四、貝子允礻題。諸王大臣等奏:允礻題任大將軍時止圖利己營適應能,縱容屬下擾地方,嚇詐官員,又固結羽,心懷悖,請即正典刑,以彰國法。雍正帝旨稱:阿其那、允礻唐、允礻題等結營私,同惡相濟,但允礻題與阿其那、允礻唐雖均屬罪人,但允礻題為人止於賦,行事狂妄,至險之處則與阿其那、允礻唐相去甚遠。因阿其那、允礻唐多方籠絡,允礻題墮其術中,受其指使。允礻題在馬蘭峪居住,民蔡懷璽又構造大逆之言,冀行蠱。則馬蘭峪亦不可令其居住。“朕思壽皇殿乃供奉皇考、皇妣聖容之處,將允礻題於附近錮,令其追思育之恩,寬以歲月,待其改悔。伊子起甚屬不堪,著與允礻題一處錮。其子敦尚好,可封為鎮國公,令在伊家居住。”(據《永憲錄》:蔡懷璽投書於允礻題住處院內,內有“二七為主,貴人守宗山”,“以九王之為太”數語,允礻題將書中要字樣抹去,與總兵範時繹。本月間,“民”蔡懷璽被逮,自盡。)

五月十四

諸王大臣以允礻唐改名為塞思黑事啟奏。諭:阿其那、允礻唐、允礻我、允礻固結匪,潛設機謀,種種不法,不可列舉。“實朝廷之大患,國家之憂。”朕即位以來,百凡整理,費盡苦心,乃三年之久,頑尚未盡化,風俗尚未丕,爾等洲大臣急宜醒悟。

五月十七

雍正帝召見諸王大臣,以篇諭旨,歷數允祀、允礻唐、允礻題等罪惡。雲:“從阿其那]塞思黑、允礻題、允礻我等共為羽,包藏禍心,將不守本分詭隨之人,百計千方引又剿結,又將生事兇喇嘛、僧、醫人、棍徒、優人之屬,種種貪利小人留心收攬,重利賄買,各致命,且在各處稱揚伊等美名,串通內外偽之人,希圖大位。有不入其者,即妄加危言以恐嚇之,故不為其籠絡,不為其所矇蔽者蓋少。國家被其擾,人心受其蠱。外則與阿靈阿、鄂岱、蘇努、七十、赫壽等臣結往來,內則與皇考御待衛、拜唐阿、太監等鑽營結。”皇考憔悴成疾,皆阿其那等不忠不孝、偽結所致。皇考曾謂阿其那為臣賊子、乃吳三桂再世,子之恩絕矣。朕即位以來,阿其那仍不改其覬覦悖逆之心,偽之行。伊計窮絀,意朕加以誅戮,或可玷朕名譽之萬一,以洩其忿。伊在拘處向看守太監雲:我向來每餐止飯一碗,今飯加二碗,我斷斷不願全屍以歿,必使見殺而已。以阿其那之不孝不忠,倘至此大位,豈能上安宗廟社 ,澤被生民哉!

又言:塞思黑乃系“痴肥臃,矯妄作,率狂謬,卑汙無恥”之人。阿其那引,使出谗篱。因阿其那事敗,數年間艇申覬覦大位,亦阿其那慫恿之所致。朕即位,將伊遣往西大通居住,伊不但不改其悖逆之心,反種種妄,“敢行自古人臣未行之事,敢言自古人臣未出之言,祗誉挤怒朕心,務令誅之而己。”“伊蠢然無知,行事悖謬,不量己才,不知恥,以不足比數之人,賄買棍徒,而小人於流傳之言,以為塞思黑可邀大位,致使眾紛紛,此亦世所罕聞也。而伊亦公然自受恣抠峦言。自古以來,亦未有不自度量,厚顏無恥,悖謬竿法,如塞思黑者也。”

又言:“允礻題生,不知天高地厚之人,皇考知伊在家必然生事,特遠遣出征在外者,允礻題乃信阿其那、塞思黑之唆,頓萌大志。”允礻題於出征處妄費國帑,肆行貪饕,擾地方,取青海臺吉之女,逐醉飲,種種□□貪汙之行,眾皆知之。朕即位,伊於未到京之時,即種種狂悖,到京之,向朕躁妄行,狀類棍徒。近蔡懷璽投伊院內字貼,內開“二七為主,貴人守宗山”,“以九王之為太”數語,允礻題不行奏聞,將要字樣裁去抹。至於允礻我,“但知索取民財,爭奪買賣,結內侍,種種宵小刻薄、無恥劣行之處,難以屈指,舉國共知。”

六月初一

將允祀、允礻唐、允礻題罪狀頒示全協。諸王、貝勒、貝子、公,漢文武大臣公同議奏“阿其那”罪狀四十款,歷數允祀在康熙、雍正兩朝諸罪,主要有:謀殺允礻乃,希圖儲位;與允礻題暗蓄客,謀為不軌;詭託矯廉,用允礻唐之財收買人心;擅自銷燬聖祖硃批摺子,悖逆不敬;晉封王,出言怨誹;蒙恩委任,挾私懷詐,遇事播;庇護私人,謀集羽,逆理昏,肆意刑賞;刀發誓,顯系詛咒;拘宗人府,全無恐懼,反有不願全屍之語,“兇惡之,古今罕聞”。

議奏“塞思黑”罪狀二十八款。(下略)

議奏允礻題罪狀十四款。(十略)

諸王大臣等請將阿其那、塞思黑、允礻題“即正典刑,以為萬世臣子之炯戒”。疏入,得旨:阿其那、塞思黑、允礻題监携,包藏禍心,私結援,妄希大位,如鬼如蜮,幻千端。及朕即位,彼等悖逆妄益加甚。“不可以德化,不可威,不可以誠,不可以理喻。朕輾轉反覆,無可如何,淚呼天,我皇考及列祖在天之靈,定垂昭鑑。”阿其那等希冀非分,密設謀,賄結朋,煸眾心,私相推戴,忘君臣之大義。此風漸積已二十餘年。朕百計化導,冀其解散,而彼此固結復,阿如火如荼阿之子可爾松阿、蘇努之子勒什亨等皆繼其志,而惡過之。“似此毫無忌憚,子相承,先濟惡,實為國家之大忠,必貽喉留憂。”諸王大臣數次請大義滅,朕百計保全而不得,“實於衷,不忍於情”,但姑息養,不籌及國家宗社之計,則朕又為列祖皇考之罪臣矣。允礻是、允礻我、允礻題尚非首罪,已皆拘,至阿其那、塞思黑治罪之處,俟再加詳西熟思,頒發諭旨。可將諸王大臣所奏及此旨頒示中外,“使鹹知朕萬難之苦衷,天下臣工自必諒朕為宗社久安治之計,實有不得已之處也。”

八月二十八

直隸總督李紱以塞思黑於八月二十四病故奏聞。諭諸王大臣等:塞思黑素星监惡,因其不再留西寧,故令伊回京治罪,伊一路毫無改悔,談笑如常,因暫時保定,以觀其行止。李紱奏稱伊患瀉之疾,即降旨令選名醫調治,不料伊惡貫盈,已伏冥誅,可見善惡之報捷如影響。又諭:差胡什禮往,帶塞思黑回京,伊並非請旨,私與楚宗商議,擅用三條練鎖拿。胡什禮到京,述李紱有“俟塞思黑一到,我宜行事”之語,朕聞之駭異,斷以為不可,李紱奏稱並無此語。胡什禮、楚宗從不待朕旨,私將塞思黑鎖拿又故意將鎖寬鬆,任其脫卸,明繫有意欺罔,罪不可逭。著將胡什禮鎖拿,帶往保定,並將楚宗鎖拿,一同嚴審奏。本月三十,又諭:楚宗系專門看守塞思黑之人,但令狐士義投書,西洋人穆經遠從窗戶出入與塞思黑計議,如此妄行為,楚宗盡為隱瞞,不行奏聞,應一併審明。十月初九,楚宗、胡什禮因“懷挾监携、暗庇逆”,分別發往阿爾泰等處效

八月二十九

諭諸王大臣等。“今塞思黑已伏冥誅,昨聞奏報,朕心惻然。今將阿其娜從寬曲宥,諸王大臣等以為如何?著各秉忠誠陳奏。並詢問直省將軍、督、、提、鎮等,亦令其各抒己見奏”。時允祀已患嘔病,有旨命“用心調養”。九月初五,病重。初十亡。

九月二十九

諸王大臣詞議奏:阿其那、塞思黑應戮屍示眾,同之允礻題、允礻我並應正法。諭:阿其那、塞思黑既伏冥誅,其戮屍之罪著寬免。允礻題乃狂妄無知之人,尚非首惡,著暫時緩其誅,以徐觀其。允礻我痴庸卑鄙,若將伊與阿其那等同列,亦覺不稱,今既已甸,亦免其正法。十二月初三,命將塞思黑之妻逐回錮,阿其那、塞思黑眷屬內務府總管給與住養贍。

雍正八年 (庚戌 1730年)

五月初四

王允祥逝世。雍正帝臨視,悲慟不已,輟朝三,初五,再臨喪次,奠酒舉哀。諭稱:“自古以來無此公忠國之賢王”,“顯名厚德為宇宙之全人。”諡“賢”,於淶東村修怡王園寢。

五月二十四

王允祉被定罪拘。經宗人府及諸王大臣等議,允祉有不孝、妄、狂悖、逆、欺罔不敬、监携、惡逆、怨懟不敬、貪黷負恩、背理蔑等十罪。(下略)

雍正十三年 (乙卯 1735年)

八月二十三

子刻,雍正帝逝世。

十月初八

,命再議允祀、允礻唐子孫屏除宗牒案。諭:“阿其那、塞思黑存心悖,不孝不忠,獲罪於我皇祖聖祖仁皇帝。我皇考即位之,二人更心懷怨望,思宗社,是以皇考特降諭旨削籍離宗。究之二人之罪不止於此,此我皇考至仁至厚之寬典也。但阿離那、塞思黑孽由自作,萬無可矜,而其子若孫實聖祖仁皇帝之支派,若俱屏降低消耗宗牒之外,則將來子孫與庶民無異。當初辦理此事,乃諸王大臣再三固請,實非我皇考本意。其作何輸之處,著諸王大臣、漢大臣、翰詹科各抒己見,確議奏。”十一月二十八,將允祀、允礻唐子孫均給出予帶,收入玉牒。

十月二十四

寬宥允礻我、允礻題。諭:“從允礻我、兇礻題狂肆乖張,不知大義,罪戾種種,皆獲罪皇祖之人。我皇考悉皆寬免。因恐其在外生事,復罹重譴,不得已加以拘。乃委曲保全之大恩也。今朕即位,念二人收已經數年,定知皇考曲全之恩,悔己之過,意酌量寬宥,予以自新。著總理事務王大臣、宗人府、九卿會議奏。”經議,將二人釋放。乾隆二年四月,以二人寬釋非,安分家居,各賞給公爵銜。乾隆六年,允礻我卒,以貝子品級祭葬。十二年,允礻題晉貝勒。十三年,晉恂郡王。二十年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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歷史制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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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夢驚瀾 型別:免費小說 完結: 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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